2025年(1-7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台账 | ||||||||
序号 | 检查对象 | 执法人员 | 任务类型 | 检查时间 | 发现问题情况 | 检查类别 | 问题内容 | 整改要求 |
22 | 和田地区腾达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陈树光,肖纬 | 日常抽查 | 2025-02-17 | 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问题 | 现场检查 | 发现机动车尾汽排放检测过程中存在放宽检测方法的行为。 | 建议:存在的问题立查立改,违法行为上报地区生态环境局申请立案。 |
80 | 和田牙博思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台北西路口腔诊所 | 舒澜,郝俊 | 日常抽查 | 2025-05-23 | 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问题 | 现场检查 | 1.未配置场所报警器。2.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3.未建立辐射人员培训档案。4.2名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证书已过期。 | 1.及时配备场所报警器。2.针对无证经营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再核实,并报地区审核是否立案查处。3.在5天内完成辐射人员的培训档案建立。4.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并及时取得培训证书。 |
81 | 和田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郝俊,李倩丽 | 上级交办 | 2025-06-03 | 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问题 | 现场检查 | 根据自治区排污许可非现场检查问题推送线索,该企业2024年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逾期提交,2024年年度执行报告中收到基地位发热量填写错误,废气无组织排放数据漏填监测时间和监测结果,经现场核查,该企业2024年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填写错误情况属实,企业直接将监测报告数值填写入执行报告未进行单位换算,监测报告中单位为kj/kg 执行报告单位为mj/kg,导致执行报告中数据虚高,废气无组织排放漏填情况属实,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中无组织废气监测频次未每季度一次,2024年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中仅填写第一季度监测时间和监测结果。 逾期提交年度执行报告情况不属实,该企业2025年1月2日提交了2024年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但在2025年3月10日企业自查时发现因数据异常申请退回,异常原因为该企业年度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110吨,年度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339吨,但在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填报时两项因子限值均为110吨,导致执行报过中氮氧化物超许可量排放,针对这一情况,该企业向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反馈,并申请退回执行报告,地区反馈重新提交问题可以解决,但实际该问题截止2025年3月20日企业重新提交执行报告时该问题仍然存在。 | 针对企业年度执行报告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填写错误和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数据漏填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针对数据异常问题向上级报告予以解决。相关问题报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研究是否立案查处。 |
90 | 于田县泰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肖纬,舒澜 | 双随机抽查 | 2025-06-13 | 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问题 | 现场检查 | 该企业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 该企业所在区域存在跨县,拟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
99 | 和田琨泰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肖纬,舒澜 | 2025-07-22 | 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问题 | 现场检查 | 1.污水一1.污水一体化水处理设备未正常运行 ;2.淤泥未经处理直接露天堆放在污水观察井旁。3.污水处理设施未张贴标识牌。 体化水处理设备未正常运行 ;2.淤泥未经处理直接露天堆放在污水观察井旁。3.污水处理设施未张贴标识牌。 | 1.污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限期整改,污水一体化设施正常运行后生产车间才能投入使用; 2.淤泥定期处理; 3.在5个工作日内在污水处理设施处张贴标示牌; 4.涉及的环境违法问题移交地区生态环境局。 | |
104 | 和田金庚罗科曼康复医疗中心 | 郝俊,李倩丽 | 日常抽查 | 2025-07-23 | 发现涉嫌环境违法问题 | 现场检查 | 1.应急预案已过期未延续;2.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 | 三个月内完成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