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田地区财政局、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和地财社〔2021〕93号),现提前下达你县(市)2022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455万元(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转移性收入科目请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支出科目请列“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列“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二、此次下达你单位2022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预算指标,专项用于补助和田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补贴和待遇发放,保障参保对象各项权益。
三、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直达资金要求,上述资金属自治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五、请你单位加强对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下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1:
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人、万元
缴费补助资金部分(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补助)
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部分(按每人每月57元标准补助)
2022年自治区财政补助预算 资金合计
2020年结余 资金
本次实际 下达资金
2021年2季度 实际参保缴 费人数
2022年按0%增 长率测算参保 缴费人数
补助
城乡居民缴费 补贴资金
2021年2季度基础养老金领取人数
2022年按0%增 长率测算领取 待遇人数
补助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
1
2
3
4=2×3×50元/10000
5
6
7
8=6×7×12×57元/人/月
9=4+8
10
11=9-10
和田市
106156
106156
100%
531
17727
17727
100%
1213
1744
289
1455
项目
单位
比例
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