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田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和地财社[2021]109号),为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结合和田市扶残支出需求、财力状况等因素。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2年自治区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统筹用于残疾人的康复、托养、教育就业、无障碍改造、动态数据更新、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预算指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列入2022政府收支分类“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收入”科目,各地支出列“20811款残疾人事业”相应科目,并按照实际支出内容将功能科目细化至项级。
二、该项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你单位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下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自治区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分配表
附件1:
自治区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分配表
单位名称
基本康复服务
残疾儿童救助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任务数
补贴经费/万元
任务数
补贴经费/万元
改造
补贴经费/万元
补贴经费/万元
金额
栏次
1
2=1*0.019万元
3
4=3*1.7万元
5=2+4
6
7=6*0.25万元
8
9=5+7+8
和田市残疾人联合会
500
9.50
15
25.50
35.00
70
17.50
2.70
55.20
(人)
(人)
户数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