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拓展重点领域范围。结合工业重点领域产品能耗、规模体量、技术现状和改造潜力等,进一步拓展能效约束领域。在此前明确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等25个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乙二醇、尿素、钛白粉等11个领域。
通知要求,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确定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同时,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实施改造升级。对此前明确的25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对本次增加的11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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