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2016】58号)精神,为有效规范种苗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力,和田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19日至21日、对本级核发5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1.新疆迪万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且执行了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和自检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但存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不齐全、标签内容填写不规范、没有质量检验记录检疫登记证未审验等问题。
和田市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