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3年06月01日 星期四
首页 今日和田 本地新闻 政务公开 旅游观光 领导分工 工业园区 招商引资 政务服务 网上信访

农产品加工扶持政策

日期:2023-02-14 19:07  浏览次数:1679
打印

【字体: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奖励主体,绿色食品每个奖励0.5-0.8万元、地理标志农产品每个奖励1-1.5万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每个奖励8-10万元。

——《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标准化基地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农办安〔2021〕15号)


我要纠错
打开手机扫一扫查看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