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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7:38   浏览次数:1404次   【字体:

和田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214号,邮编:848000,电话(传真):0903-686102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税收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方便广大纳税人与缴费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充分利用和田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解读、行政执法、咨询投诉电话等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利用纳税服务热线、“税企交流掌上通”平台、税企微信群、QQ群等“线上”渠道,实时向纳税人推送减税降费政策,回答相关咨询,加强媒体宣传。累计在各级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34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和田市税务局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的渠道,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在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依法规履行依申请公开职责。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及答复工作,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工作流程。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所协作配合,专职人员具体办理,第一时间发布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与本地主流媒体合作交流,通过和田日报、和田市广播电视台等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办税服务场所主要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书报架、宣传栏等宣传平台,播放或摆放公开信息、税收宣传册、服务指南等,以供纳税人阅取。利用钉钉“征纳沟通平台”等形式,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宜,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由一名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依据各自职能及工作任务密切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2022年,和田市税务局未出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投诉,未产生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对《条例》的掌握和学习不够深入、不够透彻,对部分规范性文件、政策的解读生动性不够,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的法条适用和处理能力有待加强,深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能力还不强。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持续深化《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的学习,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策解读、意见互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丰富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的解读方法手段,大力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和质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建立健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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