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市财社[2022]14号
和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和田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2021]98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400万元,用于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该项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各县(市)请按照实际支出填列具体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政府预算经济分类、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二、该项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