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市财金[2022]2号
根据和田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和地财金〔2021〕34号),现下达你局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69.56万元,该指标支出功能分类“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31205利息补贴”,政府支出经济分类“50702利息补贴”。
此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直达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100001”。请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9〕9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使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新财规〔2020〕9号)有关规定及相关制度,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3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70号)的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普惠金融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 ||
省级主管部门 | 自治区财政厅 | 地方主管部门 | 地区财政局 | ||
预算 安排 情况 | 预算安排数: | 269.56 | |||
其中:中央财政 | 269.56 | ||||
自治区本级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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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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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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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目标 | 目标1:支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 目标2:支持劳动者主自创业、自谋职业,引导用人机构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目标3:支持试点城市探索建立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模式,按照财金〔2019〕62号执行。 | ||||
年度 绩效 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 | 100000 | ||
当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占创业担保贷款余额比 例 | ≥45% | ||||
各地县市监督检查次数 | 每单位多1次 | ||||
新增基础薄弱地区金融服务网点 | ≥1个 | ||||
质量指标 | 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 | ≥90% | |||
奖补资金足额拨付率 | 100% | ||||
地方配套到位率 | 100% | ||||
创业担保基金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 成效明显提升 | ||||
时效指标 | 县市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率 | 100% | |||
上级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率 | 100% |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放贷时限 | ≤15天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实施后财政资金撬动 效应 | ≥5倍 | ||
创业担保基金引导贷款放大倍数 | ≥2倍 | ||||
社会效益 指标 | 金融机构乡镇网点覆盖率 | ≥90% | |||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知晓率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申报定向费用补贴的金融机构的满意度 | ≥90% | ||
申报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者的满意度 | ≥85% | ||||
申报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的满意度 | ≥90% |
和田市财政局
2022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