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认定、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管理等,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职业资格证明、专业人员技能水平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死亡证明、录用通知、调令、聘用合同等。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不断改进优化服务,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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