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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更新调整后和田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公告

日期:2020-12-29 19:01  来源:和田市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2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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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更新调整后和田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城市土地科学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及和田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市政函【2020】807号),现将更新调整后的基准地价予以公布。

一、适用范围。本次公布和田市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和田市城区,按照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等用途,分别确定各级别土地基准地价。

二、执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具体标准。

附件:1

和田市城区土地定级级别面积及比例一览表

级别

一级地

二级地

三级地

四级地

合计

面积(km2

10.82

15.33

19.56

31.95

77.66

比例(%)

13.92

19.74

25.19

41.14

100

 附件2:

更新调整后和田市城区基准地价 

    一、和田市城区

(一)基准地价内涵。

1.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服务项目用地50年;

2.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1.0、工业用地1.0、公共服务项目用地1.0;

3.开发程度:宗地外“七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通暖)、宗地内“场平”;

4.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基准地价标准,具体详见下表

          土地级别

用地类型

Ⅰ级地

Ⅱ级地

Ⅲ级地

Ⅳ级地

商服用地(元/m2

805

530

355

240

住宅用地(元/m2

525

400

305

220

工业用地(元/m2

310

220

157

115

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元/m2

490

365

265

200

特此公告。

 

 

和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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