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任务
整改销号公示
按照中央环保督查要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和田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和田地区举一反三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加油站底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建站缓慢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全面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水污染治理。
三、整改措施
按照改造工作流程和安全生产规定,提升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改造并运营。
四、整改效果
对和田市辖区内不符合要求的加油站予以关停,按照整改期限,全面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水污染治理,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同时正常运行。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和田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和田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 系 人:杨**
联系电话:0903-7825706
联系地址:和田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2号)
和田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