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和田市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1年和田市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自扶贫资金。招标人为和田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新疆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为2021年和田市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标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境内。
沿线主要控制点:和田市吉亚乡苏亚玉吉买勒克村、拉斯奎镇其盖布隆村、库勒来克村、伊里其乡夏玛勒巴格村、纳瓦格村、阿热肖拉克村、阿热坎特村、亚甫拉克村、阿热铁热克村、苏开墩村、吐沙拉镇宁丰村、恰喀尔村、约斯坦村、辛福村、墩村、坎特艾日克村、永安村。
2、工程规模:新建农村公路50.522公里(其中三级路10.555km,四级路39.967km)。
3.招标范围: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勘察设计,并提交成果文件。后续服务自勘察设计完成之日至项目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已录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网址:http://117.145.188.9:9399/),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和田市交通运输局黑
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3日,每日10:00至13:00时;16:00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携带:
(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营业执照副本;(6)投标单位已录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交通·新疆)查询截图;(7)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到新疆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所有投标文件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和田日报》、《和田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和田市工业园区杭州大道12号
邮 编:848000
联 系 人:尹磊
招标代理:新疆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人民路京和小区2栋1201室
邮 编:848000
联 系 人:张锐
邮 箱:544836419@qq.com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