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50辆新能源公交车及充电站建设、IC卡全支付 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FHGJ-HTSZFCG-202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采购50辆新能源公交车及充电站建设、IC卡全支付系统(包一) |
1 |
46750000 |
批 |
采购50辆新能源公交车及充电站建设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 |
采购50辆新能源公交车及充电站建设、IC卡全支付系统(包二) |
1 |
3677000 |
批 |
IC卡全支付系统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六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采购内容。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④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以上网站查询由相关采购部门进行查询,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截图后推送至评标委员会查验截图真实性)
4、投标单位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的公司社保缴纳凭证和公司人员明细表,法定授权委托人员必须在其公司缴纳社保)【公司成立未满3个月的不需要提交】。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并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网络。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7-03至2020-07-26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ts.gov.cn/)的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
3.标书售价(元):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无,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核(详见投标供应商资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7-27 10:30:00
七、投标地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八、开标时间:2020-07-27 10:30:00
九、开标地址: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处)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采购50辆新能源公交车及充电站建设、IC卡全支付系统(包一) |
8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8281584917 |
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 |
请于2020年7月27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缴入指定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进账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效性,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 |
2 |
采购50辆新能源公交车及充电站建设、IC卡全支付系统(包二) |
7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
108281584917 |
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 |
请于2020年7月27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缴入指定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以进账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效性,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其他事项
疫情期间,请投标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外地投标企业人员赴和登记表(样表)”,并于2020年7月20日前上报给1852693182@qq.com,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填写内容有误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美亚
地址:和田市迎宾路731号四楼
2、采购人名称:和田市玉城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李震
地址:和田市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刘敏
监督投诉电话:0903-251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