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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布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发布时间:2020-03-06 16:07   浏览次数:46889次   【字体:

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3月5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了解到,2020年新疆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已公布,涉及15大类35小类100个机具品目459个档次,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9.2948亿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2019年的6亿元增加到9.2948亿元,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9340万元,同时,继续坚持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深松补助资金满足南疆四地州资金需求,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向南疆四地州倾斜。其中,自治区支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南疆四地州579万元、占地州总资金的53.76%,以助力新疆农业发展、农机化水平再上台阶。

据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总工程师裴新民介绍,今年新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总体维持稳定,继续实行“定额+限比”的补贴额确定方式,限定比例为40%,与此同时,新疆还将继续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开展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工作。

此外,为应对疫情,新疆还将进一步简化核验手续,鼓励农户通过手机APP等非现场方式办理补贴申请,开展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方便农民购机用机。

对于农牧民购买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的机具,但不会使用农机补贴APP办理的,可在疫情减轻或解除后再行办理;通过农机补贴APP办理补贴申请的,要通过手机远程定位、视频等方式完成机具核验,远程核验相关信息一致后,可进入办理全流程,待疫情结束后再按地(州、市)、县(市、区)规定抽查比例进行抽查,并在资金兑付前再行核验后开展兑付。 

另外,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以及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日前,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商务部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中央财政从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资金,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农民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将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报废农机种类由原来的2种增至7种,同时资金补贴标准也由去年的最高1.8万元适当提高至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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