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政务公开补充项
一、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和田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隶属关系:隶属于和田市城市管理局
机构规格:副科级
办公地点:和田市夏玛勒巴格路52号和田市政府综合楼4层
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 10:00-14:00
16:00-20:00
冬季办公时间 10:00-13:30
15:30-19:30
联系方式:0903-2054206
机构负责人:李强
二、职责职能
1、根据国务院101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7号令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和田市人民政府10号、1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开展工作,负责市区主要道路及绿化带、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2、根据和田市人民政府令及物价局的收费标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有偿服务费用的收取。
3、负责对市区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船、果皮箱等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社会宣传教育,普及市容卫生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提高公民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