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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田市市政养护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19-11-07 16:57   浏览次数:23126次   【字体:

关于和田市市政养护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基本情况公开。

1.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和田市市政养护队,根据和市政批【19937号文件《关于对市建设局<加快内部体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请示>的批复》文件,和田市建设局于1993629日成立和田市市政养护队,其性质级别为股级单位。单位职工由当时的市政公司在现有干部职工调整15名组成。2005年,根据和市党人字【20051号文件精神,和田市城市建设局实行建管分离并成立和田市城市管理局,于200512月划分城市管理局管理至今,现隶属于和田市城市管理局的股级事业单位。

单位目前编制正式职工数为27人,实际在编人员17人,单位下设财务室、综合办公室、路灯班、路政班等部门。领导班子由党支部书记、队长、副队长组成。

办公地址:和田市北京西路468

办公室电话:0903-205808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09:3014:00 16:00--1900

冬季:10:0014:00,  15:30--1900

领导班子成员:

宋涛(和田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兼和田市市政养护队队长)

闫和平(和田市市政养护队党支部书记、副队长)

麦麦提阿卜拉·麦麦提敏(和田市市政养护队副队长、党支部纪检委员)

2、职责职能

市政养护队宗旨和业务范围如下:

宗旨:为生产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保障。

业务范围:1、城市道路及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

2、城市路灯安装及管理维护,城市道路挖

掘收费管理。

3、市街道与小区照明设施维护管理。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件“新政办【199838号”,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交通厅文件新价非字【199868号《关于重新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的通知》。

办事程序:

1、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个人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批示),提供原件。

2、提供规划局审批发放的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按文件规定缴纳费用。

公路设施赔偿按文件规定交纳赔偿款。


和田市市政养护队

2019年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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