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2024年1-3月临时救助结果信息
一、临时救助范围:
本地户籍或者外来流动人口中的家庭或者个人,根据困难类型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弱水、触电、矿难、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事故),遭遇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极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者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家庭或者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一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患疾病,医疗支出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后,自付合规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
二、临时救助基本情况:
截至1-3月纳入临时救助:554人次,发放资金33.99万元。其中急难型救助549人次,发放资金31.89万元;支出型救助4人次,发放资金:2.1万元。
三、临时救助标准: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证办发〔2022〕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临时救助标准。急难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5倍(3000元),可以采取一次审批、分次救助。支出型救助标准不高于自治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8倍(5000元)。
对于重大困难事项,市人民政府、民政局,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救助标准和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
和田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