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二)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三)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六)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四)完成和田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