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养老机构自费收养人员收费价格备案表
为确保养老机构的经营发展,合理确定社会化养老人员的收费标准根据地区发改委、地区民政局《关于调整和田地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自费收养人员收费标准的通知》,更好地为全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自费收养人员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3】2061号)和《关于提高全区特困人员和孤儿生活标准的通知》(新民发【2021】24号)精神,经行署2021年第四次常委会研究同意《调整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自费收养收费标准事宜的批复》(和行函【2021】63号)。
一、收费标准
1.费用结构:社会化养老费用包括床位费、伙食费、护理费、卫生费、衣被费、杂费、取暖费等。
2.收费标准:根据老年人需求和状况,收费标准分为3档次;自理护理、半自理护理、全护理护理,具体的收费标准根据老年人的实际状况进行身体评估确定,确定公平和合理(后附收费标准)。
3.收费方式:有月付、季度付,在双方签订入住合同时会遵照家属的意愿进行月收费或季度收费。
和田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自费收养人员费用明细表
项目 | 费用(元/天/人) | 费用(元/月/人) | 备注 | |
床位费 | 1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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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 26.66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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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被费 | 2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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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费 | 2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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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费 | 2.66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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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 | 1 | 30 | 按5个月计收 | |
护理费 | 自理护理 | 5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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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自理护理 | 11.66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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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护理护理 | 3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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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