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 315 仓储 “12・8”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 12 月 8 日,和田市伊里其乡肖拉克村依盖尔其路 315 仓储发生火灾,烧毁库房 25 间,过火面积约 6900 平方米,涉及房东 1 方、租户 17 方,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29966097.46 元。现将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场所概况
315 仓储勘界面积约 8410㎡,实地测量约 9100㎡,周边为住宅、道路与菜棚。仓储呈 “U 形” 布局,设 27 间单层钢架彩钢板库房,建筑面积约 7800㎡,耐火等级 4 级,墙面、顶棚及库房分隔均为单层铁皮,顶部连通,属丙类库房,存放家用电器、日用百货、五金、办公用品等物资。
(二)建设与手续情况
2022 年 6 月,曹卫峰委托施工方建设仓储,12 月完工,2023 年 1 月出租,总费用约 320 万元;西侧约 1/3 为既有建筑。该项目未备案、未取得规划与施工许可、未通过消防审核验收及竣工验收,属违法建设。
(三)消防设施状况
仓储消防车道不满足通行与回转要求,仅配备少量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无水,未设置室内外消火栓、自动灭火、排烟及防火分区等消防设施,仅 25 号库房无独立出口。
二、火灾经过与救援
12 月 8 日 22 时 17 分,保洁员布合迪其・伊敏将炽热炉灰倒入 7 号库房外塑料垃圾桶;22 时 34 分垃圾桶起火,23 时 47 分群众发现火情并报警,23 时 51 分消防接警。消防部门先后调集 14 车 68 人处置,9 日 7 时 30 分控制火势,12 时 40 分明火扑灭。
三、火灾调查结论
经勘验、询问与视频核查,认定起火时间为 22 时 36 分 31 秒许,起火部位为东侧 7 号库房门口,起火原因为保洁员违规倾倒炽热炉灰,引燃垃圾桶内可燃物蔓延成灾。直接财产损失经评估与核查,最终核定为 29966097.46 元。
四、火灾蔓延扩大原因
一是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违规倾倒炉灰,周边堆放可燃物,叠加风力致火势快速蔓延;二是发现、报警与初起扑救滞后,错失最佳处置时机;三是库房火灾荷载大,易燃可燃物集中;四是建筑耐火等级低、无有效防火分隔与消防设施,无法控火;五是违规分隔出租,简易隔断未到顶,火势跨区蔓延。
五、事故责任认定
(一)经营方责任
经营者曹卫峰违法建设出租,未办理合法手续与消防验收,未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划分防火分区,未与租户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负主要管理责任。
(二)属地责任
伊里其乡及肖拉克村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重发展、轻安全,默许违法仓储经营 3 年未报告;消防安全排查不彻底、宣传不到位,村民用火安全意识与初起处置能力薄弱。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火灾预防
压实行业与属地责任,每半月开展农村火灾隐患集中清查;完善巡查防控机制,增配巡查力量,运用监控、高点瞭望等技防措施,健全邻里守望互助机制,及时排查整改用火用电隐患。
(二)建强自防自救力量
提升基层消防队伍建设标准,配强破拆、简易消防车等装备;推进乡镇消防站建设,完善基层力量与专业消防队 “四联” 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三)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以火灾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普及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知识;加强消防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整改身边隐患,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养与应急处置能力。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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