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拟在和田市范围内设立9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及选聘1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第一批),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至3月15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单位或个人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903-6881100
地址:和田市安康路3号(和田市司法局302办公室)
邮箱: htszf001@126.com
中国政府网

今日要闻
政务要闻
图片新闻
视频新闻
政策解读
机构职能
政府领导
工作报告
政务五公开
统计公报信息
领导信箱
网民留言选登
行政区划
经济发展
社会生活
历史文化
自然资源
生态环境
6532010265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