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招商引资首页 频道列表

新疆博远欣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0-04-01 00:002560

公司简介:新疆博远欣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和田市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属北京博远欣绿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总公司具有多年从事优质天然产物培植、保护、研发、开发的经验,拥有一支由国内外知名生物、医药、农业等领域的专家、教授组成的科技顾问团队。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国家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与美国、瑞士、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众多科研院所建立了密切的常年合作关系。
新疆博远欣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日,计划一期在三年内开发两万亩沙地,并持续开发建成10万亩绿色经济产业及沙漠药材科研基地,同时在万亩沙生植物种植基地的基础上充分发展新疆沙生药材资源、沙生林果资源,并坚持依靠科学技术,大力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按照医药保健品GMP要求和现代化的工艺需要建设的加工厂和提取厂。对沙生植物进行加工生产提取高质量的提取物和医药中间体产品等系列化的沙生植物产品。产品分为药材原材料,系列化大芸产品,大芸及其他沙生植物的药用提取物,其他沙生植物的加工产品,农特产品、食品、饮料几大类。使公司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集科研、育种、种植、研发、加工、生产、营销等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新兴产业链。
此外,公司将坚持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计划,坚持经济效益优先,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建设成为一个高标准、高质量、高科技的万亩红柳大芸生态园基地,其中以千亩地作生态博物馆,试验田,种子基地,建成几千平方米采光温室大棚、科研室、展馆等。同时充分发挥基地的多功能作用,使基地成为防风固沙、生态修复、科研示范、旅游观光的综合性园区。
在营销方面,公司将整合国内各种营销网络资源与媒体资源,开展专业化的营销策略,销售面向国内和国际市场。同时,部分产品将在瑞士注册,以外资品牌销往各个国家。现在总公司生产的“盐藻素软胶囊”已在北京、天津、河北等地上市,受到用户好评。
公司经营理念:诚信做事、艰苦创业、科学创新、和谐发展。
公司名称:新疆博远欣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庆武
主营行业:管花肉苁蓉的种植、研发、旅游观光
主营产品/服务:医药保健品
联系人:孙庆学
公司所在地/街道地址:和田市迎宾路358号8栋2单元502
固定电话:2520039
传真:0903-2520039

北京市援疆和田指挥部组织培训和田地区招商队伍
近日,由北京市援疆和田指挥部组织、谷川培训学校承办的和田地区招商引资实务培训活动在和田地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顺利举行。和田地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苗永汉、副主任门忠新,以及地区、各县市招商中心的30余名招商骨干参加培训。

2025-01-080

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
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pdf

2024-03-050

新版《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发布——51项政策助力“走出去”“引进来”
“近年来,出口退税办理速度不断加快,企业的资料报送负担也大大减轻。受益于相关政策支持,2020年到2023年12月,公司累计享受出口退税近7306万元,让公司有更多资金投入产品研发,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重庆东本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陆咏梅说,外贸业务复杂,涉及政策要点多,税务部门发布的《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

2024-03-050

十个重点行业稳增长举措陆续出台 合力稳住工业运行
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 题:十个重点行业稳增长举措陆续出台 合力稳住工业运行新华社记者 张辛欣记者5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的重点行业稳增长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相关部门近日发布汽车、电子信息制造业、机械等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至此,对GDP贡献较高的十个工业重点行业稳增长方案均已印发实施,通过

2023-09-051208

天津产业援疆大会暨和田地区高质量发展论坛召开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拍热扎提·阿不都报道)8月21日上午,天津产业援疆大会暨和田地区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和田市召开。来自津和两地的160余家企业、商协会的280余位嘉宾,聚焦产业援疆,围绕建立完善产业链及产业合作平台、提升产业园区和乡村产业基础能力等内容献计献策。此次论坛以“赶大营 新津商 再启航 津和情 共振

2023-08-222068

新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出台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
近日,围绕外资企业关注的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14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提振外商投资信心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介绍,《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等6个方面,提

2023-08-152152

财税优惠政策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新疆困难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新办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在享受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

2023-06-13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