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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

2025-11-06101
和田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
类型一级项目二级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备注
交通运输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一)公办医疗机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1.对就诊、急诊、复诊的车辆凭当日检查、治疗、医药等有效收费票据,免收固定一辆车4小时(含4小时)的停车费,超出上述时间按照和田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2.其他社会车辆按照和田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和市发改物价
〔2023〕4号 
价格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标准停车不足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含1小时),按1小时的计算,2.00元/小时,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停放超过8小时的,按一天计算,最高6元/天。
摩托车(含客货两用三轮车、电瓶车):停车不计时,1.00元/天;
和市发改
〔2017〕191号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二、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一)居民污水处理费0.65元/立方米。和市发改物价
〔2021〕03号
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1.1-3.2元/立方米。
三、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1.垃圾处置费按用水量计:0.4元/立方米;
2.收集清运费一户15元/月。
和市发改物价
〔2022〕5号
和市发改物价
〔2021〕03号
价格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1.垃圾处置费按用水量计: 0.4元/立方米;                                                                                                           
2.收集清运费大垃圾箱(4T)100元/趟;小垃圾桶(800公斤)120元/月。
和市发改物价
〔2013〕01号
和市发改物价
〔2021〕03号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四、住房物业管理费(一)已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协商确定。为鼓励小区生活垃圾有效清理,并符合环保要求,现确定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指导价为15元/户·月。老旧住宅区(包括单位家属院、房改房、集资住房由单位开发的住房等)由房产局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指导老旧住宅区成立业主大会实行业主自治管理。和市发改物价
〔2022〕5号 
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收费标准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由低到高(从一级到四级)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别为:
1、多层不带电梯普通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收取):
一级服务:0.70元/平方米·月;
二级服务:1元/平方米·月;
三级服务:1.2元/平方米·月;
四级服务: 1.8元/平方米·月。
2、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收取):
一级服务: 1.0元/平方米·月;
二级服务:1.3元/平方米·月;
三级服务: 1.6元/平方米·月;
四级服务: 2.5元/平方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