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市财农〔2023〕3号
各相关乡镇、单位: 
	和田市财政局 附件1:				 和田市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分配表 
				 
					制表:农业财政股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安排资金 
				 资金名称 
				 资金文号 
				 支出功能科目 
				 备注 
				 合计 
				 4419 
				   
				   
				   
				   
				 1 
				 2023年和田市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和田市交通运输局 
				 114.2 
				 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和地财农[2023]20号 
				 2130504 
				   
				 2 
				 和田市肖尔巴格乡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和田市住建局 
				 1200 
				 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和地财农[2023]20号 
				 2130504 
				   
				 3 
				 伊里其乡阿热坎特村钢架拱棚项目(2023年重点示范村项目) 
				 和田市伊里其乡 
				 195 
				 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和地财农[2023]20号 
				 2130504 
				   
				 4 
				 伊里其乡阿热坎特村公共照明项目(2023年重点示范村项目) 
				 和田市伊里其乡 
				 21 
				 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和地财农[2023]20号 
				 2130504 
				   
				 5 
				 和田市古江巴格乡托万特根拉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2023年重点示范村项目) 
				 和田市古江巴格乡 
				 
					45				 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和地财农[2023]20号				 2130504 
				 6 
				 和田市古江巴格乡托万特根拉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2023年重点示范村项目) 
				 和田市古江巴格乡 
				 
					144				 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和地财农[2023]20号				 2130504 
				 7 
				 和田市古江巴格乡托万特根拉村公共照明项目(2023年重点示范村项目) 
				 和田市古江巴格乡 
				 
					21				 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和地财农[2023]20号				 2130504 
				 8 
				 和田市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和田市委组织部 
				 
					28				 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和地财农[2023]20号				 2130599 
				 9 
				 和田市肖尔巴格乡2023年盐碱地改造项目 
				 和田市肖尔巴格乡政府 
				 
					322.8				 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和地财农[2023]20号				 2130504 
				 10 
				 和田市吉亚东干渠防渗改造工程 
				 和田市水利局 
				 
					1878				 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和地财农[2023]20号				 2130504 
				 11 
				 和田市吐沙拉镇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和田市住建局 
				 
					450				 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和地财农[2023]20号				 2130504 
				
为加大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支持力度,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23〕20号),和田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和田市2023年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资金)项目资金额度的通知》下达资金4419万元。此资金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
三、资金安排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并提前做好相关项目准备工作。 
四、相关单位收到资金指标文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和滞留资金,不得变更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五、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有关单位应科学合理设定资金绩效目标。
六、各部门应当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将资金来源及额度、支持项目、扶持对象、补助标准等信息进行公告公示。 
七、资金到达后,请及时按程序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与财政部门按月核对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1:和田市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