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市大漠湖杨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旅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自治区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和田市发展改革委依法履行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和田市大漠湖杨景区门票价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门票价格收费标准
大漠湖杨景区门票价格为30元/人·次。
二、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优惠政策
1.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门票;对身高1.3米以上的儿童及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实行半票。
2.对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门票。60周岁(含60周岁)至65周岁(不含65周岁)的老年人在国际、全国和自治区老年人节日期间实行免门票,其他时段实行半票。
3.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评为6类残疾(视力、听力、语言、智力、肢体、精神)一、二、三级的残疾人实行免门票,评为6类残疾四级的残疾人实行半票。
4.对持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等实行免门票。对持有效证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含在职、退休、残疾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持警察证的在职人民警察等实行免门票。
5.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凭部队制发的相关证件实行半票。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在景区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全面准确公示价格政策、各项票价优惠政策及“12301”旅游投诉举报、“12315”消费维权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5年4月20日起执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由和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田市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执行。
和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