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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19 12:2315216


和田市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工作规定,2023年以来,和田市教育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同时,紧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单位部门的职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全市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们坚持“服务行政、服务基层、服务社会”为根本理念,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依法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发布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共收到0份书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份电子信息公开咨询和申请。无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规章文件、规范性文件、工作报告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推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同时,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和田市教育局专人专岗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在和田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信息、更新动态,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同时,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层层把关,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和田市教育局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制度,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部门的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费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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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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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了新的进展,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上有所不足;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上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下一步,教育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扩大信息公开发布渠道,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和田市教育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田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