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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9 12:0914746

和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和田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透亮度,努力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通知文件要求,紧紧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医疗保障相关政府信息22次,其中:涉及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相关内容11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务新媒体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对“和田医保”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全面升级改造,分三大模板(医保政策、业务办理、公示公告),在每个模板按照模板名称设立子模式,对应子模式可以查阅政策、慢病办理情况,办理业务等。同时在业务办理模块下关联信用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异地就医备案等信息,方便参保群体的便捷网络服务。全年和田市医疗保障局在“和田医保”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图文信息内容75余篇,总阅读量逾6.03万次,医保信息公开的服务性、时效性、互动性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二是积极完善新媒体信息公开查阅点,积极满足群众的查阅需求,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类政策的知晓率。


(四)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我局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实施,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根据“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原则,狠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五)加强监管制度。为保障畅通与群众交流渠道,完善互动回应,推动政务公开,做好政策解读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布和田市医保领域各种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举报电话,营造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安排专人及时收集、答复政务信息公开各渠道后台私信留言信息,切实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咨询与经办服务,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发布和更新的效率有待提升;二是医保政策解读方式单一,公开形式缺乏多样性,运用的公开方式有所局限;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新媒体的运用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务信息的采编、摘选和发布更新工作;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用,聚焦医疗保障领域,不断拓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