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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8 18:401695


和田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和田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和田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进一步推进和田市城市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和田市城市管理局于2023年3月建立微信公众号平台,全年共推送图文信息内容8篇,总阅读量逾3000次,和田市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办理流程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694件,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型、时效性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在市政府的统筹下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明确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复议诉讼及其他要求,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了从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程序规范,实现办理程序全链条管理。2023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整体工作规划,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副组长,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城市管理局行政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四) 平台建设情况。和田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和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城市管理建设”工作动态,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按时在和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各类信息,并自觉接受和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公开信息的监督和指导。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和田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通过严格的信息审查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9.9472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和田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量不够大,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类型较为单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关心的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公开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完善城市管理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了解城市管理信息并进行监督。三是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通过学习、考察、培训等形式,提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田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