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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和田工业园区
 
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招商信息
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总结创先争优活动成果
园区介绍

北京和田工业园区位于和田市东郊,距市中心约10公里,于2006年3月启动建设,2011年7月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已建成区面积9.6平方公里,主要沿玉龙喀什河两岸呈带状分布,由玉龙喀什河二桥、三桥将河东、河西两大区块连接而成,贯通315国道、阿和公路、和若铁路。
按照“一轴、两翼、六片区”的整体规划布局(即,一轴:玉龙喀什河生态轴;两翼:河西区、河东区;六片区:行政服务区、食品加工区、教育服务区、纺织服装加工区、食品药品加工区、智能科技示范区)。经过多年发展建设,目前各类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建设道路47.5公里、高压线路33.4公里、天然气管网33.2公里、供水管网36公里、排水管网36公里、建成污水处理厂1个、供水厂1个、固废垃圾填埋场1个、保障性住房6630套、标准化厂房40栋33.93万平米。有幼儿园、中小学校8所、商超餐饮服务点323个、各类文娱设施10处、公交线路3条。现已入驻企业239家,个体工商户323家,带动9774人稳定就业,2022年完成总产值11.89亿元。


 

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北京和田工业园区建设,打造工业经济发展新平台,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规定》、《和田地区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规定》和《和田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结合北京和田工业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环保要求有关规定,市场前景广阔,竞争力强,能持续发展的企业均可入驻园区并享受本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

第二章 重点鼓励产业

第三条: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加快发展精准农业、新型工业、商贸旅游业的实际,将以下产业列为北京和田工业园区重点鼓励产业:

1、农、林、牧、果、蔬的综合开发及其产品深加工。

2、制造业。

3、各种新型环保建筑、装饰材料的研制、开发及生产。

4、生态工程,高新技术开发、节能技术、资源再生项目及综合利用项目。

5、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造,专业市场,仓储设施等功能建设。

6、旅游资源的开发及旅游景点建设。

7、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信息、电力、通信等社会事业。

8、现代物流、连锁、配送及服务业。

5、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建造,专业市场,仓储设施等功能建设。

6、旅游资源的开发及旅游景点建设。

7、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信息、电力、通信等社会事业。

8、现代物流、连锁、配送及服务业。

和田市浙江工业园区位于和田市滨河新城区内,距市中心约3公里,规划用地面积11.3平方公里,规划期限20年,规划人口5万人,其中河西用地6.62平方公里,河东用地4.68平方公里。分为十三个区块(产业园区、旅游商贸核心区、商业及配套居住区、产业配套居住区、生活居住区等)。
工业园区是滨河新城的一部分,结合区位关系和现状条件,规划是以集商贸、旅游、酒店会议、行政、休闲娱乐、特色产业开发、居住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滨河新城核心区及产业园区。
园区于2006年3月正式启动建设, 经过四年来的建设,工业园区目前已完成了一期、二期约4平方公里的开发建设。共有95个项目入驻园区,其中工业项目64个,非工业项目31个,已有19个项目实现投产,8个非工业项目投入使用。目前有大批的企业正在开工建设。园区水、电、路、通讯、天然气、公交等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已累计投入近2亿元。筑巢引凤,园区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发展景象,前来投资的客商络绎不绝,土地供不应求。
近日,根据市委、政府的定,启动玉龙喀什河东岸园区三期、四期约7300亩地的建设;预计2010年6月进行规划设计,7月进行招标,年内形成道路框架,实现向企业供地的目标。同时,玉龙喀什河东岸6公里防洪堤坝8月竣工;年内打通园区连接火车站的道路;动工玉龙喀什河三桥,明年8月通车,使两岸形成一个整体,使园区建设面积达到约9平方公里。
展望未来,我们将以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加努力的工作,力争用3到5年时间,使入园企业达到120余家,就业人员超过2万人,产值超过4亿元,税收突破3000万元,凝聚人气达5万余人,使工业园区成为和田市经济发展和腾飞的支撑与平台。



和田市浙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一、办公室
负责园区党务、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园区党建、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园区“两委”决定的重要事项;负责各类调研报告、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收发、报送等文秘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信访登记,对重要信访及时报批和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负责园区政治理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政纪等的学习教育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的廉政监督;负责人事、财务、后勤保障、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使用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工业园的财政和国有资产;负责编制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决算及日常财务工作;负责园区财政基本建设项目和征地动迁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贯彻;研究实施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依法监管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信息,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园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规划建设科
负责工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详细规划的规划设计,并报市委、市政府审批,按审批后的方案组织实施;负责编报并组织实施园区各项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立项、设计、预算、招投标、工程管理、竣工验收、决算等工作;负责园区各项基础设施成果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工业园区自身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工作;负责入园企业的用地选址定点工作,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征、供地工作;协助市规划部门做好工业园区规划管理工作;协助市环保部门做好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市水电部门做好工业园区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各种杆线、建(构)筑物的拆迁工作;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等项目资料的收集和档案的管理工作;完成园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招商服务科
负责招商引资的宣传促销、投资咨询、项目筛选、洽谈、包装、会审与报表统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合同、意向文本的起草、管理、归档等工作;负责工业园区经济规划的编制;负责指导入园企业投资项目各项审批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园区内建设项目用地的农转用材料、建设项目供地材料的报送、报批等工作;协调工商、税务、环保、城建、国土等垂直部门在园区内的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各企业的联络和协调企业有关布置和检查工作;完成园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科
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开展单位化管理、网格化巡控、社会化服务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防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组织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和重点人员帮教管控以及特殊群体教育管理工作;普法、维护稳定等宣传教育工作;工业园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卫、安全保卫及突发事件的检查监督和事后工作;排查整治重点地区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确保辖区社会大局稳定;完成园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指示精神。
二、在和田市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管理工业园区的各项行政事务,行使下列职权:制订工业园区发展、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工业园区各项具体管理办法、优惠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工业园区内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基建计划的审批,报市发改委备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工业园区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报市经贸委备案;负责工业园区内市属国有资产的管理;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它权限。
三、负责拟定园区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园区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详细规划;组织落实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四、负责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立园区项目库和项目建设的上报审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
五、负责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环保、统计等工作;负责园区内企业的设立、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指导企业建立科学、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维护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园区经济发展,对园区各类经济发展和经济活动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八、经市编委办批准,管委会可以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若干工作机构;管委会的工作机构对管委会负责,并接受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九、负责园区基层政权建设。
十、负责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园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园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园区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园区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环境绿化管理等工作。
十五、负责园区内其它社会性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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