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两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时点,由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提前至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公告称,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公告明确,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
转载链接:http://www.gov.cn/xinwen/2022-05/19/content_5691090.htm
中国政府网

今日要闻
政务要闻
图片新闻
视频新闻
政策解读
机构职能
政府领导
工作报告
政务五公开
统计公报信息
领导信箱
网民留言选登
行政区划
经济发展
社会生活
历史文化
自然资源
生态环境
6532010265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