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记者 彭韵佳)为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出台《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通知明确,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要求各地积极采取管用高效措施办法,确保三孩生育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并主动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待遇及时享受,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管理效能,适应生育政策优化调整,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
中国政府网

今日要闻
政务要闻
图片新闻
视频新闻
政策解读
机构职能
政府领导
工作报告
政务五公开
统计公报信息
领导信箱
网民留言选登
行政区划
经济发展
社会生活
历史文化
自然资源
生态环境
6532010265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