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3月9日电(记者 吴茂辉)为更好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省政府近日公布实施《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设立和运行规定》,依法设立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专司国际企业服务,承担国际推介、招商代理、引进外资等职责。
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是由海南省政府发起,基于公共服务目的而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列入行政机构序列、不从事法定职责外事务,经授权代表政府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经贸活动的非营利性法人机构。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海南省民政厅,业务主管部门是海南省商务厅。
据了解,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局长负责制。理事会由发起单位委派理事组成,主要履行出资人和管理责任,决定职位、人事、薪资和长远发展目标任务等重大事项。其运营资金主要由注资收入、承接政府采购服务收入和其他合理合法的市场化收入组成。
中国政府网

今日要闻
政务要闻
图片新闻
视频新闻
政策解读
机构职能
政府领导
工作报告
政务五公开
统计公报信息
领导信箱
网民留言选登
行政区划
经济发展
社会生活
历史文化
自然资源
生态环境
6532010265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