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所涉资金的管理原则,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股权激励,稳步提升境内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
根据通知内容,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所涉资金实行登记管理,境内上市公司及其外籍员工可凭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跨境收支、资金划转及汇兑业务,无需事前审批。
此外,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所涉资金可由外籍员工自主选择参与资金来源。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所需资金,可以来源于其在境内的合法收入或从境外汇入的资金。(记者 邱海峰)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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